LSD的使用在我国禁止吗?LSD的使用标准是什么?
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04/29 16:52:50
LSD的使用在我国禁止吗?LSD的使用标准是什么?

LSD的使用在我国禁止吗?LSD的使用标准是什么?
LSD的使用在我国禁止吗?
LSD的使用标准是什么?

LSD的使用在我国禁止吗?LSD的使用标准是什么?
当然禁止了,这是毒品.
LSD在毒品市场上有多个俗名,摇脚丸,一粒沙,酸等.下面是从网上找到的关于LSD的比较全面的资料:
历史的回顾:
LSD是在1943年,于偶然的机会,经由类碱麦角(ergot alkaIoid)中提炼出来的.发现人Hofmann氏本来的动机,希望发现壮身兴奋(analepxic)的新药,劫无意中合成了LSD.一般的成人口服100mg剂量后,于40-90分钟即开始作用.3一5个小时,达到尖峰,整个作用期间约8一12个小时.生理上的作用与交感神经的作用类似,即中枢神经兴奋,病人会有瞳孔放大,心跳快,血糖升高,白血球上升,及体温上升等作用.如果食入大量,则病人会有唾液多,流眼泪,发抖、感觉异常,反射作用变强,无法走路,过度活动等症状发生.但由于其对使用者心理上的刺激作用,使得LSD在1960年代 中期在欧美大为流行,目前使用率在国外有逐年下降的趋势.美国则以中西部较为盛行、加拿大在1983年的盛行率为8.6%.LSD的精神心理作用,主要是使用者会有视错觉,改变声音的听觉及对颜色的错觉.病人主观上会有快感,时间变慢,没有肉体上的限制,及错综的感觉扭曲.
医疗上的使用:
在1950年代,LSD曾被使用在酒瘾,精神耗弱症,孩童的自闭症,社会行为异常及绝症末期病人的疼痛的治疗.然而后继的研究显示,并无实际的证据来支持它的疗效 .而服药时病人常并有抽搐,焦虑及忧郁状态:或急性妄想,恐惧反应.甚至在停止不服药后,仍会有幻觉出现.虽然LSD直接造成死亡的病例少见,但间接因迷幻作用而车祸及意外事件死亡者却不少见.在美国的俗名有阳光(Sunshine),加州阳光(CalifoniaSunshine),Acid,等多种代名.是一种无色、无味的物质,以胶囊状包装为主.在台湾及香港则以黑色砂粒状小颗粒方式呈现,叫作摇脚丸、一粒砂、蟑螂屎、等各称存在.
滥用方式与毒性剂量:
LSD的使用及滥用方式均是以口服为主.静脉注射,吸食等方式则非常少见.因为LSD会很快有药物忍受性出现,因此滥用者以间断使用较常见.生理上的戒断症状几乎没有,但是心理上的依赖却容易发生.滥用者经常与安非他命,酒精、大麻合用.LSD的使用剂量从每次100一1000mg都有人使用,如果以每公斤体重30mg的LSD一次使用,即会使病人产生很强烈丧失真实的感觉,且作用会持续24小时以上.Hoffer曾预测其致死剂量约为200mg/kg体重.